甘肃省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有新举措
导言:7月13日,甘肃省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甘肃省科技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共同介绍《若干措施》制定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及亮点特色等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科技领域改革相关政策,推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积极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制度环境,甘肃省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7月13日,甘肃省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甘肃省科技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共同介绍《若干措施》制定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及亮点特色等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若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引导性、激励性,主要包括加强平台建设、完善投入机制、促进成果转化、推动科技金融融合、完善科技管理和评价机制、提升创新主体创新能力、加强人才培育、强化组织保障等8个部分39条83个政策点。重点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培育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解决低水平交叉和重复建设问题。甘肃省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布局不足,现有省级创新平台存在重复建设和创新资源聚焦不够的现象,既分散了有限的创新资源,也不利于集中力量破解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若干措施》提出,培育建设重大科学装置、试验设施和国家创新基地,优化重组省级创新平台布局,按照科学与工程研究等类别优化布局、整合重构现有各类创新平台。二是建立持续稳定增长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解决财政科技投入不足的问题。《若干措施》明确了地方财政科技投入指标,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引导激励作用,提出到2022年,甘肃省、市、县三级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分别达到2%、1.5%、0.5%以上,到2025年,分别达到2.5%、2%、1%以上。三是培育企业创新群体优势,解决企业创新能力不强的问题。近年来甘肃省持续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但企业与高校院所尚未形成体系化、任务型的协同创新模式。《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依托技术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行业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集聚行业上下游中小企业和高校院所科研力量,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升级。对企业创新联合体实施“靶向扶持”,每年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支持,持续支持3年。四是优化科研管理,解决创新活力不足的问题。针对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育难”、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不高、科研经费报销难等问题,《若干措施》通过放宽高校院所用人自主权、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对国有企业重点科研团队工资总额单列、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等措施,进一步扩大科研人员创新活动自主权,激发创新活力和动力。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若干措施》的有效实施,必将为甘肃省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大力提升科技创新对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能力,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下一步,甘肃省将在强化政策落实和提升政策执行力上狠下功夫,全面做好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尽快制定出台《若干措施》配套实施细则,确保创新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来源:甘肃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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