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采纳审计建议 出台措施支持灵活就业
导言:日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落实审计整改,印发《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提出畅通灵活就业参保渠道、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权益等12条政策措施,多渠道支持灵活就业。
日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落实审计整改,印发《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提出畅通灵活就业参保渠道、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权益等12条政策措施,多渠道支持灵活就业。
2020年,镇江市审计局对镇江市本级2017年至2019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政策执行及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3年间有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满15年即中断,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中绝大多数都以最低缴费基数缴费。对此,审计提出应以地方经济发展为抓手,顺应就业形态的变化,积极拓展征缴扩面空间,带动增大基金征缴总量,进一步加大企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鼓励灵活就业人员持续缴费,挖掘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力。
镇江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镇江市人社局加强政策引导、参保服务,促进灵活就业人员持续参保、及时缴费。2021年1月至6月,镇江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7.22万人,今年新增参保6800人。同时,镇江市人民政府结合镇江实际,细化举措,力求创新,印发《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规定具有江苏户籍和在该市就业并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外省户籍且在江苏省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市就业登记地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可在公布的当年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意见》的出台进一步畅通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渠道,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宋啸天、姚婉春)
来源:江苏省镇江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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