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稳步推进
导言: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高质量发展,自《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实施以来,西藏自治区科技厅认真指导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响应、鼓励支持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高质量发展,自《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实施以来,西藏自治区科技厅认真指导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响应、鼓励支持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
一是推动《办法》的落地落实。为贯彻落实《办法》,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开动脑筋、主动作为,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积极响应,研究制定了《西藏民族大学科技成果管理转化实施办法(试行)》《西藏藏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实施细则。
二是探索建立国家技术转移西藏中心。与西南五省签订《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省级区域中心建设多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探索建立国家技术转移西藏中心。目前,国家技术转移西藏中心平台建设已基本完工。下一步西藏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西藏中心)将在平台系统录入相关信息。
三是召开两次成果转化座谈会。西藏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和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厅长赤来旺杰分别主持召开2次成果转化座谈会,邀请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高新区、县(市)负责人及科研院所、企业代表参会,理清科技成果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针对型对策建议,为下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增设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在西藏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设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基础上,在拉萨高新区、拉萨经开区、昌都高新区各设立1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方便科研单位、高校、企业及个人进行认定登记合同,按相关规定享受减免税政策,大幅提高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数量和效率,并在2019年认定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金额首次突破1亿元大关。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已累计认定登记技术合同149例,合同成交金额达2.51亿元。
来源:西藏自治区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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