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件!南宁吴圩机场海关移交一批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
导言:6月16、17日,南宁海关所属南宁吴圩机场海关分别向自治区林业局、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移交了陆生和水生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共计173件、12.93千克。
来自海关总署网站消息,6月16、17日,南宁海关所属南宁吴圩机场海关分别向自治区林业局、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移交了陆生和水生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共计173件、12.93千克。
该批移交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均系该关在南宁机场旅检渠道出入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中查获,主要包括象牙、砗磲、玳瑁、沉香、珊瑚、黑黄檀等物品,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附录II列明物种,系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
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未获得国家濒危物种管理部门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海关对非法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查处,罚没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移交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依法处理。(麻筱丽/文)
标签 :
相关网文
一周新闻资讯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