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守法享红利 长沙海关全力推进“主动披露”制度为企业办实事
导言:6月15日,在长沙海关所属韶山海关指导下,湘潭市某外贸企业通过网上平台进行了主动披露报告线上提交。“因为我们工作不细致,最近自查核对账目时,发现一批货物进口后,公司有一笔对外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未向海关申报缴税。想起海关之前对我们宣讲‘主动披露’政策,就第一时间向海关报告了相关情况。”该企业关务总监郭女士介绍。
来自海关总署网站消息,6月15日,在长沙海关所属韶山海关指导下,湘潭市某外贸企业通过网上平台进行了主动披露报告线上提交。“因为我们工作不细致,最近自查核对账目时,发现一批货物进口后,公司有一笔对外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未向海关申报缴税。想起海关之前对我们宣讲‘主动披露’政策,就第一时间向海关报告了相关情况。”该企业关务总监郭女士介绍。
针对该企业自查自报特许权使用费未申报缴税情况,韶山海关迅速进行调查核实,认定可适用“主动披露”制度。依据有关规定,除补征税款外,不再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和信用降级,依法减免滞纳金20余万元。“海关‘主动披露’政策让公司避免了因为我们工作失误造成的信用等级降低,享受到了诚信经营的红利。”郭女士说。
“主动披露”是海关为进一步推动进出口企业守法自律而出台的一项制度,是指企业对照海关监管制度要求,通过自我检查,在海关发现前主动将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其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报告海关,经海关核实符合“主动披露”情形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一项制度。
长沙海关企管处负责人表示,该制度是海关落实简政放权、强化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了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和自主管理意识,给予了企业自我纠错的机会,鼓励、引导企业守法自律、规范经营、主动报告、及时纠错,有利于推动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构建海关与企业的协同共治格局。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长沙海关全力推进“主动披露”制度落实,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进行“主动披露”政策宣讲和解读,帮助企业享受诚信红利。“主动披露”政策启动至今,长沙海关共受理企业“主动披露”60余起,累计减免企业滞纳金1600余万元,让外贸诚信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政策红利。(杨炎、朱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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