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化监管助力企业加工贸易新发展
导言:“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试点这个政策真是太及时了,帮我们解决了大问题。”宁波申洲针织有限公司关务负责人王伟表示。
来自海关总署网站消息,“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试点这个政策真是太及时了,帮我们解决了大问题。”宁波申洲针织有限公司关务负责人王伟表示。
宁波申洲针织有限公司与宁波大千纺织品有限公司、申洲针织(安徽)有限公司都是由永泰(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关联企业,宁波申洲针织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集团的统筹管理。同时.作为海关首批实行电子账册联网监管模式的加工贸易企业,现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按现行管理规定,公司在开展加工贸易业务时需根据多个生产企业的实际生产需求,分别到其主管海关办理备案、核销、外发加工等手续,保税货物难以统一管理,企业集团化运作的优势难以有效发挥。
宁波海关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工作,根据企业加工贸易进出口业务关联宁波、安庆两地3家生产工厂的实际情况,结合纺织行业生产工序多、料件结转频繁、多家工厂参与生产等特点,建议企业试行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试点是海关推出的一项新型加工贸易监管模式。这项监管模式突破了以单一合同或单一企业为单元的传统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是以企业集团为监管单元,以信息化系统为载体,以企业集团经营实际需求为导向,对企业集团实施整体监管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该模式支持集团企业下属子公司统一设立加工贸易手(账)册,实现“一次备案、一次申报、一次核销”,保税料件、半成品、成品可以在集团企业内部自主存放和自由调拨流转,同时简化外发加工、内销等业务手续,减免部分环节担保,帮助企业盘活资源,降低运营成本。
试点一个多月以来,宁波申洲针织有限公司开展了集团内货物自主存放、保税料件流转、外发加工等多项业务,涉及货值逾7593万元,实现了集团内企业间保税料件的自主存放,降低存储成本;促进了集团内企业保税料件的自由流通,保障企业连续生产;促进了集团内生产效能共享共通,进一步释放产能,提升运营效率。试点工作极大地发挥企业集团化运作的优势,预计全年可为企业增效1000万元。企业反映此项改革政策红利效应好、获得感较高。下一步,宁波海关将继续推进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扩大试点范围,让辖区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能享受政策红利。(余琳琳、周峰/文)
标签 :
相关网文
一周新闻资讯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