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油”寄不得更吃不得
导言:近日,江门海关所属鹤山海关在进境快件渠道查获一起利用电子烟嘴藏匿走私毒品大麻油的案件,这是江门海关今年以来首次查获走私大麻油案件。
图为:关员对邮包进行开箱查验 江关宣/摄
来自海关总署网站消息,近日,江门海关所属鹤山海关在进境快件渠道查获一起利用电子烟嘴藏匿走私毒品大麻油的案件,这是江门海关今年以来首次查获走私大麻油案件。
据了解,现场查验关员在审图过程中,发现申报品名为“精油”的包裹在通过X光机机检时图像显示异常,随即进行布控。经现场开箱查验,发现包裹中藏有电子烟弹9支,净重116克。查验关员利用大麻检测试剂对从电子烟弹中提取的烟油进行初步毒品检验,呈阳性反应后送技术部门鉴定确认为大麻油,遂移交江门海关缉私局侦办。江门海关缉私局联合地方公安部门迅速采取行动,在湖南省抓获1名涉嫌走私进境毒品嫌疑人黄某。
据悉,这种大麻油外观和普通电子烟油高度相似,使用普通的电子烟具就可以吸食,门槛低且隐蔽性高,其有效成分为四氢大麻酚(THC),比传统大麻具有更强的成瘾性和危害性。
海关提醒,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毒品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切莫以身试法携带、寄递毒品进出境,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江关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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