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厅组织开展汛前水利工程执法检查
导言:近日,湖北省水利厅总经济师熊春茂等厅领导带队分四个组赴丹江口库区、富水库区、漳河库区和汉江流域开展了汛前水利工程执法检查,旨在推进《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1年汛前水利工程执法检查的通知》落实,强化水利行业监管,推动流域(片区)联合执法制度机制常态化良性运行。
来自水利部网站消息,近日,湖北省水利厅总经济师熊春茂等厅领导带队分四个组赴丹江口库区、富水库区、漳河库区和汉江流域开展了汛前水利工程执法检查,旨在推进《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1年汛前水利工程执法检查的通知》落实,强化水利行业监管,推动流域(片区)联合执法制度机制常态化良性运行。
检查组把汛前执法检查与推动联合执法制度机制运行相结合,重点水域岸线巡查与重点案件督办相结合,督导规范依法履职与“一案一考评”工作相结合,组织丹江口库区、富水库区、漳河库区和汉江流域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管理单位联合开展现场巡查检查和督办。巡查结束后及时召开座谈会,对联合巡查发现的问题交换意见,督导查处整改。
检查组强调,要紧紧围绕新时期治水思路和水利行业强监管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明确查处整改的任务、措施、时限和责任;要把汛前执法检查与河湖专项执法三年行动及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回头看”、河湖“清四乱”、“打非治违”等工作相结合,巩固执法监管成效;要以落实河湖长制责任为抓手,组织开展重点水域岸线联合执法巡查,确保联合执法制度机制常态化;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切实依法履职,对水事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厉打击破坏防汛安全和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安全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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