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广东部分)气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印发实施
导言:近日,广东省政府与中国气象局正式印发《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广东部分)气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未来三年粤港澳大湾区(广东部分)气象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进一步发挥气象对粤港澳大湾区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基础性保障作用。
来自气象局网站消息,近日,广东省政府与中国气象局正式印发《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广东部分)气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未来三年粤港澳大湾区(广东部分)气象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进一步发挥气象对粤港澳大湾区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基础性保障作用。
《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五方面重点任务。一是着力共建共享,夯实智慧气象发展基础。建设世界气象中心(北京)粤港澳大湾区分中心、高水平气象监测预警预报中心、气象科技融合创新平台、气象众创开放共享平台。二是突破核心技术,打造气象科技创新高地。构建突发天气精密监测网络,启动智慧气象云平台建设,加强大湾区大气科学试验基地建设,加快发展区域数值天气预报技术,大力推动智能预报技术发展。三是强化优质供给,保障湾区宜居宜业宜游。提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发展基于新基建的智慧气象服务,加强行业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建设,提升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防控能力示范建设,建设气象支撑城市精细化管理示范平台和智能化防灾减灾救灾决策指挥示范平台,提升西江流域(肇庆段)气象灾害联防能力,支持智慧海洋气象服务能力示范建设。四是深化国际合作,共促“一带一路”建设。优化“一带一路”气象服务,深化国际气象合作交流。五是创新发展机制,推进大湾区各地深度融合发展。健全气象预警预报应急协同机制,建立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机制,完善气象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完善气象人才培养交流机制,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在气象事业发展上的辐射引领作用。
《三年行动计划》还要求各有关方面加强组织协调,强化人才和资金保障,推动计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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