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鼓励务工人员留在就业地过年
导言:1月20日,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工信厅、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扶贫办、陕西省总工会、陕西省妇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通知,于1月21日至3月31日在全省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
1月20日,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工信厅、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扶贫办、陕西省总工会、陕西省妇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通知,于1月21日至3月31日在全省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
据悉,“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鼓励引导农民工等务工人员留在就业地安心过年,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其他春节期间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用工保障,做好返乡返岗服务保障,确保员工健康安全、企业生产有序,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专项行动期间,陕西省各地将组织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鼓励引导农民工等务工人员留在就业地安心过年,重点帮扶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困难人员等稳岗就业,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其他春节期间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用工保障。
行动期间将组织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重点帮扶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困难人员等稳岗就业。鼓励引导企业采取以岗留人、以薪留工、改善就餐条件、安排文化娱乐活动等措施,吸引外地员工尽量留在就业地安心过年。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工作制度,为劳动者提供必备的防护用品,科学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切实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对留在务工地过年的务工人员,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各地要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送温暖”和集体过年活动,做好服务供应保障,确保务工人员正常生产生活。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与劳动者协商错峰放假、弹性休假,减少不必要的流动聚集。对因疫情防控导致劳动者停止工作的,用人单位可参照相关规定与职工积极协商确定薪酬待遇。
免责声明:
※ 以上所展示的信息来自媒体转载或由企业自行提供,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以上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中国企业新闻网:020-34333079 邮箱:cenn_gd@126.com 我们将在24小时内审核并处理。
标签 :
相关网文
一周新闻资讯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