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农资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导言:从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十六个部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做好2020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20〕394号)的要求,为加强生产领域农资产品质量监管,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有机肥、钾肥、复混肥料、农业机械、农用薄膜等农资产品开展生产领域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从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十六个部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做好2020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20〕394号)的要求,为加强生产领域农资产品质量监管,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有机肥、钾肥、复混肥料、农业机械、农用薄膜等农资产品开展生产领域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产品质量抽查情况
本次共对67家企业生产的87批次产品开展了抽样检验,经检验,71批次产品合格,1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8.39%。其中,有机肥产品抽查了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3.33%;钾肥产品抽查了24家企业生产的43批次产品,不合格14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32.56%;复混肥料产品抽查了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产品,5批次全部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0;农膜产品抽查了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50%;农机产品抽查了6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7批次全部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0。
二、检验依据
本次抽样检测依据为《2020年有机肥料产品质量省级检查实施方案》《2020年复混肥料产品质量省级检查实施方案》《2020年钾肥产品质量省级检查实施方案》《2020年农机产品质量省级检查实施方案》《2020年农膜产品质量省级检查实施方案》、NY 525-2012《有机肥料》、GB/T 15063-2009《复混肥料》、GB/T 15063-2009《复合肥料》、GB/T 21633-2008《掺混肥料》、GB/T 18877-2009《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T 6549-2011《氯化钾》、GB/T 20406-2017《农业用硫酸钾》、GB/T 20784-2018《农业用硝酸钾》、GB/T 20937-2018《硫酸钾镁肥》、GB/T37918-2019《肥料级氯化钾》和GB 18382-2001《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检验项目为:总养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酸碱度、水溶性氧化钾、氯离子的质量分数、游离酸、氧化钾、总氮、游离水、粒度、包装标识等,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有机肥中有机质的质量分数、钾肥中的氯离子、氯化钾的质量分数以及包装标识。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1.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2.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较高问题,各地市场监管局要加大辖区内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开展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监管与服务并重,认真帮助企业研究解决有关质量问题,切实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3.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来源:质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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