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出实招 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导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和提升市场活力,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再造政务服务业务流程,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着力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最大程度实现“网上办、掌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和提升市场活力,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再造政务服务业务流程,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着力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最大程度实现“网上办、掌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一、扎实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水平
一是编制《宁夏财政厅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政务服务全部实行清单管理”,自治区财政厅按照各级财政部门法定职责、权责和机构“三定”规定,对照《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梳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征收、公共服务、其他服务及其他办理事项共25项。以“四级四同”事项库为依据,对中央、自治区、市、县四级同一行政权力事项使用统一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等基本要素,同时明确设定依据、办件类型、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深度、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为实现“一网通办”和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奠定基础。二是细化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办理事项“最小颗粒度”。为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清单化管理,提高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根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分支机构的备案”拆分为“资产评估机构登记备案”、“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登记备案”、“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分支机构的变更备案”和“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分支机构的注销备案”四个子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将原来的“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事项”拆分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审批”、“竞争性磋商/询价/邀请招标方式采购审批”、“现场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进一步明确每种情形下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并编制办事指南和办理清单,使窗口人员“一看就明白、一学就办理”、办事群众“一来就会办、一次就办成”,实现“申”与“办”的精准对接和高效服务。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进“三减一提升”工作水平。按照自治区政府政务服务改革重点任务要求,为实现提交材料最少、表格最简、环节最优、时间最短的标准,研究制定《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三减一提升”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方案》,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点、热点问题,逐项梳理涉及改革的事项,将办理时限由累计的法定534个工作日减少为380个工作日,减少了71%,其中减少时限最长的为20个工作日;办理环节由87个压缩为58个,压缩33%,其中压减环节最多的为5个;申请材料由98份精简为51份,精简了34%,其中减少最多的为9件。即办件提升到46%,全程网办事项比例达到26%。
二、认真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优化会计行业准入服务
根据《财政部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要求,以及不断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要求,全面优化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和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服务。一是实行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告知承诺。对会计师事务所持有执业许可、人员和业务规模、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分支机构人员要求一次性告知企业,申请设立的分支机构现场填写《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告知承诺书》,窗口对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当场即可作出审批决定。二是利用共享信息,加强内部核查。取消了“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住所有效证明和居留时间有效证明”、“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证明”等证明材料,将应交材料规范为“四表一材料”,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等共享信息加强内部核查,逐步取消证明性材料。三是多措并举强化监督管理。通过公示告知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秩序治理,及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根据所受处罚情况、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群众举报等情况实施重点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信用状况和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情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对作出虚假承诺或者承诺内容严重不实的,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及时处罚,并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严格市场退出和行政处罚。对以欺骗、提交虚假材料等手段获得执业许可证的,立即依法撤销执业许可证,依法从重处罚。四是加强电子证照使用和管理。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办法》将“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审计批文”纳入电子证照目录管理,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的同步签发、同步更新、同步废止,有关企业通过宁夏政务网就可实现证照的使用和查验。
三、审慎推进审批环节前移,优化资产评估备案服务
按照审管分离、层级就低、权责对等的原则,对标《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重新梳理办理流程,取消了监管环节的工作内容,将“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分支机构的备案”事项授权窗口全权办理,将原来的“窗口收件、资产处审核、主管厅长签发备案”改为“窗口收件并对申请材料进行程序性审查、资产评估协会对评估师进行实质性审查,窗口首席代表签批即可完成备案”,将审批时限由原来的法定20个工作日改为即办件,大大缩减了审批事项在部门内部流转环节和时间,有效避免了“以审代管”的情况。同时根据“减证便民”有关规定,取消了营业执照、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文件材料,按照清单管理要求及时在宁夏政务服务网上公布文件规定、办理流程及“颗粒化”拆分后办理子项的应交材料,极大地方便了办事人员,真正降低了准入门槛,扎扎实实落实了精简审批、优化营商环境。
四、积极融入“我的宁夏”APP,实现“掌上办理”
根据《自治区2020年“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原则,以“不见面”审批为引领,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通过掌上办事的获得谈、体验感。一是按照自治区政府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要求,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服务接入“我的宁夏”APP,实现了会计考试成绩指尖上查询,让宁夏考生享受到“一屏智享服务、一端走遍宁夏”的优质服务。二是将自治区本级统发工资数据库接入“我的宁夏”,拓宽了工资查询渠道,实现了工资查询的便捷化,提高了信息共享能力。三是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核准事项接入“我的宁夏”APP,接通成功后该事项便可从目前的全程网办,网上提交资料、网上办理、网上核准、网上取件,升级为掌上提交、掌上取件。
五、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助力高层次人才服务
为给全区高层次人才提供更加精细、优质、高效的服务,全面激发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按照最简、最优标注,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与人社厅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积极协调人社厅窗口与财政厅内部处室及时对接,以“不见面”审批为引领,认真梳理细化住房产权转让办理清单和业务流程,明确办理所需5项材料,明确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使政务服务内容更加具体。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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