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完成2020年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暗访监督检查
导言:按照水利部部署要求,日前,长江水利委员会2020年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暗访监督检查工作圆满收官,总共现场检查长江流域内6省(自治区、直辖市)取水口共计1800个,完成率达100%。
来自水利部网站消息,按照水利部部署要求,日前,长江水利委员会2020年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暗访监督检查工作圆满收官,总共现场检查长江流域内6省(自治区、直辖市)取水口共计1800个,完成率达100%。
为全面摸清取水口及取水监测计量现状,依法整治取用水突出问题,今年5月中旬,水利部印发《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随后,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流域管理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监督检查工作。6月底,长江水利委员会召开主任专题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了《2020年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检查范围和对象、组织分工、检查内容与方式以及监督检查工作分组、起讫时间、检查对象名录,为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7月29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召开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启动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检查组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安全按时完成督查任务。
8月中旬,长江水利委员会选取湖北省开展了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试点,通过试点提出系统完善与优化建议、细化检查技术要点、统一成果提交要求,并于8月28日通过视频形式对监督检查人员进行了培训。
9月初,6省(自治区、直辖市)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暗访检查全面启动,长江水利委员会派出27个工作组近百人,分赴西藏、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等6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取用口现场,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充分依托取水许可台账系统、长江流域取水许可核查登记系统等基础数据,通过查阅资料、电话询问、走访座谈、实地察看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9月18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杨谦带队赴湖北省咸宁市进行暗访,现场察看了4个取用水项目,详细了解了各取水项目的合规情况、运行情况,对问题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了核实,并与相关管理部门交换了意见。杨谦指出,本次监督检查是进一步督促地方水利部门全面落实专项整治各阶段的目标任务,查找依法整治存在的问题,保障整改提升工作目标实现,健全取水口监管机制,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长江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有效保护。
下一步,长江水利委员会将根据各组现场检查的情况,分省编写检查报告,形成“一省一单”,上报水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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