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创新保税原油混兑业务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
导言:8月31日,在山东自贸试验区烟台片区,随着一批7.7万吨已完成混兑的保税原油外输出库,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输送公用型保税仓库完成的保税原油混兑业务已达7批次。这些保税混兑原油随着管道源源不断地输向山东省内6家大型炼油厂,满足工业生产和消费者日常需求。
来自海关总署网站消息,8月31日,在山东自贸试验区烟台片区,随着一批7.7万吨已完成混兑的保税原油外输出库,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输送公用型保税仓库完成的保税原油混兑业务已达7批次。这些保税混兑原油随着管道源源不断地输向山东省内6家大型炼油厂,满足工业生产和消费者日常需求。
保税原油混兑,是指在海关保税监管场所内,对两种或两种以上保税原油进行物理混兑调和,使其硫含量、蜡含量及密度、凝固点等指标满足生产加工要求。“允许自贸试验区内注册企业开展不同税号下保税油品混兑调和”是山东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的任务措施。
据了解,地炼企业从全球采购原油后通常不能直接使用,而是需要先根据不同的生产装置和产品需求,进行一定配比的混兑调和,使其指标满足生产加工要求。当前,我国地炼企业使用的多是在国外混兑后的原油,但因为在国外混调,换小船中转,导致运费提高,增加到岸原油价格,影响和制约国内原油炼化产业可持续发展。
对海关监管而言,保税原油混兑业务涉及保税、原产地、完税价格、商品检验等多项海关监管制度集成创新,此前从未开展此类业务。
制度创新是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核心。山东自贸试验区获批建设后,青岛海关将制度创新作为重要抓手,结合实际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积极探索“管得住、放得开、效果好”的监管创新举措。为推进保税原油混兑业务尽快落地见效,青岛海关多个部门共同参与,与港口等部门组成联合课题组,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集成创新为目标、以风险防控为底线,创新监管模式,制定监管方案,促成此项业务成为山东自贸试验区首批全国首创的监管创新制度。
今年初,在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两批次储存在不同保税油罐的进口原油,在海关监管下启动保税混兑,标志着山东自贸试验区在全国首次启动保税原油混兑业务。2月底,全国首票保税混兑原油1.99万吨完成出库进口通关手续。
“海关推行的保税原油混兑业务,让客户可以在咱们自己家门口完成油品的混兑调和,不需要再去国外租赁浮仓,油轮的航程也更短了,这些将每年为企业节省近亿元的成本,提高企业自身竞争力。”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杨曾介绍。
为推进保税原油混兑业务发展,海关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班,全程指导企业进行申报并完成保税、出库通关等各项海关监管手续。同时,海关借助新上线的保税物流管理系统,保税仓储企业可实现无纸化申请保税原油入出库业务,通关效率进一步提高。
石油被称为工业的“血液”,我国每年进口大量石油中,三分之一以上通过山东港口上岸,且山东拥有大量地炼和石化企业。今年7月底,山东港口2020全球石油贸易大会举行,会上,青岛海关与山东港口集团、青岛市政府、上海期货交易所联合签署《共建多层次大宗贸易商品交易市场战略合作备忘录》,携手建设国际大宗商品交割基地,打造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助推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建设。
保税原油混兑业务有效激活了山东现有的地炼和港口资源,吸引了世界原油巨头企业在山东建设“原油超市”,截至8月底,青岛海关已监管山东自贸试验区内青岛片区、烟台片区企业完成保税原油混兑业务超100万吨。在此基础上,青岛海关将继续加强制度创新,优化监管模式,监管保税原油混兑业务创新发展,服务山东自贸试验区建设,助力山东打造国际原油保税现货交易中心、贸易分拨中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陈星华 张风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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