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图书馆再获“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导言:日前,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皖文明〔2020〕6号),对“第五届安徽省文明城市”“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进行表彰。安徽省图书馆被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安徽省图书馆自2011年荣获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以来,连续三届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来自文旅部网站消息,日前,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皖文明〔2020〕6号),对“第五届安徽省文明城市”“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进行表彰。安徽省图书馆被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安徽省图书馆自2011年荣获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以来,连续三届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安徽省图书馆始终坚持“服务第一,读者至上”的服务宗旨,全年免费对外开放,实行文献借阅一体化,并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9家分馆和55家图书服务点。现有持证读者23多万人,已连续多年读者接待、书刊外借突破百万。同时,安徽省图书馆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数字文化服务内容,着力打造了“新安百姓讲堂”“残障人士读书文化日”“读者英语沙龙”等8个服务品牌,体现了公共图书馆“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取得了优质的服务绩效。
近年来,安徽省图书馆充分发挥图书馆精神文明建设窗口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创建省、全国文明单位是安徽省图书馆长期坚持的质量管理目标,未来的安徽省图书馆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国家图书馆老专家的回信精神,坚守“传承文明、服务社会”的初心,承担“滋养民族心灵、培育文化自信”的重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全民阅读,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和创新型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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