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十举措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导言: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和毕业生人数增加等因素对就业的影响,全力支持高校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近日,四川省社厅、教育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强化就业服务,做好兜底保障。
来自人社部网站消息,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和毕业生人数增加等因素对就业的影响,全力支持高校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近日,四川省社厅、教育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强化就业服务,做好兜底保障。
一是提供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从挖掘国有企业招聘潜力、发挥中小企业吸纳作用、扩大基层项目招募规模、加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力度、扩大招生入伍规模、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六个方面,支持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具体措施包括鼓励支持中央在川企业扩大对四川省高校毕业生的招聘规模,对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扩大“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特岗计划”教师等基层项目招募规模加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尤其是县级及以下基层事业单位在核准的空缺岗位内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一次性入伍奖励金标准以及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免除反担保要求,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等。
二是强化就业服务,做好兜底保障。从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加大就业帮扶力度、改进就业手续办理方式、适当延迟录用接收四个方面,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好服务和兜底保障。其中明确: 2020年就业见习规模由原计划的9000人扩大至13000人;将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规模由20000人扩大至30000人,并按600元/人的标准给予帮扶补贴,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由1200元/人提高为1500元/人,并将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纳入发放范围;试行网上签约,试行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变更手续网络化服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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