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多举措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
导言: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水务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对全市已建成并验收合格村级生活污水处理站行业监督管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合规、运行稳定、出水达标。
来自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水务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对全市已建成并验收合格村级生活污水处理站行业监督管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合规、运行稳定、出水达标。
一是强化宣传培训,印发《天津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技术导则》,指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单位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强化污水处理站与收水管网建设的同步配套,确保农村污水应收尽收。二是建立长效养护运行机制,配合市相关部门制订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依效付费政策及运行管理办法,重点加大对农村污水处理站设施利用率、运行负荷率的监督管理;建立农村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情况通报制度和例会制度,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三是加强污水处理监督检查,创新管理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运行情况监督性检查,并定期对各区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提出评估意见和整改建议,重点保证困难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截至2020年4月,天津市已建成并验收合格村级污水处理站767座,总处理规模4.5万吨/日,设施覆盖滨海新区等7个区、648个村;1~4月共处理污水242.11万立方米,设施利用率9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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