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
导言:为持续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全面收官,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扶贫办综合司、医保局办公室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来自卫生健康委网站消息,为持续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全面收官,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扶贫办综合司、医保局办公室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将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性精神疾病及风湿性心脏病5个病种纳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
二、鼓励各地在国家确定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将本地区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疾病病种纳入专项救治。
三、继续按照“四定两加强”的原则,提高医疗质量,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有效降低贫困患者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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