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采纳审计建议 加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管理
导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青海省审计厅根据审计署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并按照“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原则,及时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向省政府报送了阶段性工作报告。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青海省审计厅根据审计署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并按照“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原则,及时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向省政府报送了阶段性工作报告。
针对审计建议,青海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审计建议,积极整改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强化捐赠款物管理、完善捐赠手续、严格款物专用三个方面积极推进专项审计整改工作。《通知》明确,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及相关基金会要强化捐赠款物的管理。一是从接受捐赠款物初始抓起,建立健全日常核算机制,及时做好捐赠款物的账务处理,做到手续完备、专项管理、账实相符、账目清楚。二是完善捐赠手续,规范办理接受捐赠款物的确认手续,完善捐赠协议,健全资产台账。各级慈善组织和红十字会要做到对捐赠款物来龙去脉一目了然。三是严格款物专用,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和最终使用单位接受的捐赠款物要专款专用,非定向捐赠款物要全部、全额用于收治新冠肺炎病人医疗机构的救治支出等方面,严禁截留和挪作他用。
同时,《通知》还要求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民政部门、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应要切实做到责任上肩、措施上手、工作上心,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陈睿)
来源:青海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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