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肥料配方与施肥方案 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
导言: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加快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
来自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近日,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822号建议的答复,答复全文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化肥减量,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肥料配方与施肥方案
我部注重创新服务方式,运用信息化手段,科学制定肥料配方与施肥方案。一是支持智能配肥网络建设。2013年,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配方肥推广的意见》,引导大中型肥料企业建立智能化配肥供肥服务网点,开展现场智能化混配服务,满足农民个性化、小批量用肥需求。二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信息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加强测土配方施肥专家系统建设,通过网络、手机短信、触摸屏查询等信息化技术,将测土配方施肥形成的海量数据转化为具体的肥料配方和指导意见,采用农民听得懂的语言、看得懂的信息、收得到的方式,指导农民科学施肥。三是完善肥料配方发布机制。组织专家制定发布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的32个区域大配方,方便肥料企业批量化生产供应配方肥。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县域内作物施肥方案,依托智能配肥服务网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施肥服务。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农企合作、智能配肥网络建设、测土配方施肥信息服务等新方法、新途径,引导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化肥减量增效,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二、关于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加快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2015年以来,我部按照中央部署,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坚持“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强化绿色引领,依靠科技进步,主攻质量效益,深入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掌握化肥、农药利用率,农业农村部依托全国各级土壤肥料和植保技术推广单位,分区域、分作物安排2000多个化肥、农药利用率田间试验,随机调查近2万户农户和6000多个专业化服务组织,整理汇总大量试验测试数据。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利用数学模型进行测算,并将测算结果与长期定位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经科学测算,2017年我国水稻、玉米、小麦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为37.8%,比2015年提高2.6个百分点;农药利用率为38.8%,比2015年提高2.2个百分点。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落实,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现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进一步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
三、关于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工作
近年来,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绿色引领,聚焦重点发力,扎实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一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2005年开始,在全国组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县级农业行政区。通过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开展,基本摸清了土壤养分状况,普及了科学施肥技术,增强了农民科学施肥意识,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收和节能减排。二是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2015年,印发《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选择300个重点县(市)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分区域、分作物推广一批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加快技术集成创新,探索有效服务机制,促进化肥减量增效。三是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2017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在果菜茶种植优势突出、有机肥资源有保障、有机肥施用技术模式成熟、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的地方选择一批重点县(市、区)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集成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生产技术模式,构建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长效机制。据统计局统计, 2017年全国农用化肥使用量5859.4万吨(折纯),比2016年减少124.7万吨。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努力保持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负增长。
四、关于加大科学施肥宣传培训力度
为加大科学施肥宣传应用力度,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结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农民田间学校等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科学施肥。2018年全国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等科学施肥技术培训5万余场次,组织现场观摩1万余场次,组织宣传活动2万多次,营造了政府引导、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有力推进了科学施肥工作开展。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充分挖掘各地在科学施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组织主流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科学施肥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对我部工作继续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010–59191509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6日
代表建议办理和答复征求意见表
建议编号 |
3822 |
承办单位 |
农业农村部 |
答复类别 |
A1类 |
总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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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满意 B、基本满意 C、对办理工作有不同意见 D、对办理结果有不同意见 E、不满意 (涉及C、D、E三种情况的,请代表提出具体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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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1.承办单位办理态度是否认真负责 □是 □否 2.承办单位是否同代表沟通、听取意见 □是 □否 3.承办单位是否走访代表或请代表参与调研座谈等 □是 □否 4.承办单位答复是否实事求是、明确具体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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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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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签名:
代表证号:
注:1.建议编号、承办单位、答复类型由承办单位填写;总体意见、具体情况、具体意见由代表本人填写。2.请代表本人签名后,于收到答复一个月内(至迟不超过2019年11月11日)将此表反馈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联系电话:010-63098126、83084693;传真:010-83083936、63098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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