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新疆特色林果产业支持力度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导言:农业农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新疆特色林果产业支持力度,强化项目管理服务,通过政策精准发力,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来自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日前,农业农村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082号建议的答复,答复全文如下:
乃依木·亚森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发展新疆特色林果业的建议收悉。经商林草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通过林果示范基地建设,拓展专业合作社功能,发挥骨干型林果企业引领优势,拓宽特色林果产品营销渠道
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把发展特色林果业作为推动新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脱贫致富的重要举措,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加强示范基地建设。2009—2016年,我部每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开展蔬菜、水果、茶叶等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大力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有效加快科技应用,带动产业提档升级。2017—2018年,我部每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新疆开展绿色高质高效整建制创建,集成推广经济作物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技术模式,引导农业发展方式转变。2019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新疆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集成“全环节”绿色高效技术,构建“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全链条”产业融合模式,引领“全县域”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带动大面积提质增效。二是拓展农民合作社功能。2018年,我部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将发展壮大单体合作社、培育发展联合社、提升县域指导服务能力等三方面作为重点任务,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作为国家级示范社评定标准,目前国家示范社超过8000家,县级以上各级示范社超过18万家。三是拓宽产品营销渠道。我部组织开展2018年全国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行动,组织了500余场品牌农产品专场推介,全国各地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签约金额超过450亿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举办专门产销对接活动,来自全国10个省份58家大型采购商全年意向经销全疆农产品达18.22亿元。林草局将新疆林果产品(广州)交易会纳入林草局举办的重点展会计划,会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每年举办。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新疆特色林果产业支持力度,强化项目管理服务,通过政策精准发力,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关于实施林果产品流通、精深加工、市场开拓、品牌建设、质量追溯等融合类项目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强化顶层设计,从规范认证、试点示范、展示展销、品牌传播等方面谋划推动,打造了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培育了一大批特色鲜明、质量过硬、信誉可靠的农业品牌。一是加大政策支持。2012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启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将新疆纳入实施范围,六年来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4.5亿元,支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2018年,我部会同财政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鼓励各地综合运用贴息、奖补等政策,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支持精深加工企业发展。2019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实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立足县域资源禀赋,突出主导产业,建设“生产+加工+营销+科技+品牌”一体化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的格局。二是开展品牌推选工作。近年来,我部利用各类农业展会、品牌大会等平台开展了一系列品牌推选活动,积极推广新疆品牌农产品。其中,新疆阿克苏苹果、库尔勒香梨、轮台白杏、阿克苏红枣、皮亚曼石榴等特色林果产品入选2016年100个名优果品区域公用品牌。新疆阿克苏苹果、库尔勒香梨、和田御枣入选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三是加强品牌产品营销推介。借助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等农业展会以及产销对接等活动,营销推介贫困地区品牌农产品。特别是第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期间分别举办的“省部长推介品牌农产品专场”“我为品牌农产品代言”“乡人乡味——全国品牌农产品推介活动”等大型公益活动,倾情推介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近年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也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品牌推选推介活动,一大批贫困地区区域公用品牌脱颖而出,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贫困群众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对新疆特色林果业品牌建设指导,充分借助各类农业展会、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等平台开展品牌营销推介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强化品牌宣传推广,提高贫困地区农业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关于实施“特色林果业+旅游”、“特色林果业+科普”等新兴产业建设项目、绿色林果产业项目、贫困地区林果业生态功能开发项目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对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就业增收的作用。一是加强政策指导。2017年,我部印发《关于推动落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政策的通知》(农加发〔2017〕15号);2018年,我部印发《关于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的通知》(农加发〔2018〕3号),推动乡村休闲旅游高质量发展。林业局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发展的通知》(林场发〔2016〕3号),林草局会同民政部、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发布《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业发展的意见》(林改发〔2019〕20号)、《关于充分发挥各类自然保护地社会功能大力开展自然教育的通知》(林科发〔2019〕34号)等一系列文件,指导各地开发利用森林多种功能,推动森林旅游、自然教育科普、森林康养等产业发展,培育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新业态,促进经济林果产业提质增效、融合发展。二是加强品牌培育。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工作。截至目前,共创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区)388个,推介中国美丽休闲乡村710个,在全国树立了一批标杆,培育了一批品牌,成为引领产业发展的样本。三是加大宣传推介。根据不同时节和主题,开展以“春观花”“夏纳凉”“秋采摘”“冬农趣”为主题的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推介活动,向社会宣传推介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同时通过网站专栏、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推介,进一步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社会认知度和品牌影响力,拉动市场消费,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加大精品景点线路推介力度,引导各地不断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水平。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对我部工作继续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010–59192807
农业农村部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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