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加强对贫困地区蔬菜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
导言:将继续加强对贫困地区蔬菜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充分借助各类农业展会、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等平台开展品牌营销推介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强化品牌宣传推广,提高贫困地区农业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来自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日前,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563号建议的答复,答复全文如下:
孟平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蔬菜产业扶持力度,助推西部山区脱贫攻坚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西部同类型地区推广和实施蔬菜“321”工程
我部高度重视蔬菜生产和市场供应,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单位,通过实施“菜篮子”工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等政策措施,大力促进蔬菜生产和流通发展。一是推进标准化生产。2017—2018年,我部每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开展绿色高质高效整建制创建,集成推广经济作物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技术模式,引导农业发展方式转变。2019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集成“全环节”绿色高效技术,构建“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全链条”产业融合模式,引领“全县域”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带动大面积提质增效。二是平衡市场供求。近年来,我国蔬菜产量不断增长,市场流通体系逐步完善,基本满足了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要。去年以来,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产供销体系 稳定蔬菜生产供应和价格水平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稳定蔬菜生产供应和价格水平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该意见即将印发。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集成推广高效种植技术模式,指导西部山区在蔬菜产业发展过程中,加强市场研究和分析,注重风险防范,做好产销对接,切实带动农民增收。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西部欠发达地区蔬菜产业的资金项目支持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采取一系列措施支持各地发展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一是加强规划引导。2013年,我部制定印发《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13—2020年)》,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蔬菜优势区域集中,明确发展思路、目标任务、主攻方向和重点发展区域,重点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良种繁育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现代化加工基地等,打造区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蔬菜优势产业带。二是加大资金投入。2018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财政资金108.19亿元,支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具有区域优势、地方特色等条件的农业主导产业,聚焦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发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带和重点生产区域,通过标准化绿色化生产、全程化质量监管、全产业链经营、产业融合发展,做大做优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展功能性,发展休闲农业、农业文化产业,支持农业产业化,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三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中央财政在测算分配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时,已将国家级贫困县、“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县数量等纳入资金分配因素,落实脱贫攻坚战略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规定,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也属于统筹整合范围。符合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相关财政涉农资金。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统筹整合资源,支持包括蔬菜在内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三、关于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等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提高耕地质量。2019年,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整合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和水利发展资金中用于农田水利建设部分,设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稳定和优化农田布局,全面提升农田质量。资金支持范围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机耕道、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农田输配电等。西部地区可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规划,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结合实际支持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改善蔬菜生产基础设施。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四、关于加强蔬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
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促进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一是加强政策指导。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14部门出台《关于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二是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创建国际农产品加工园区,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三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共性关键技术装备研发。组织全国性、综合性科企活动,指导举办区域性、专业性对接活动,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对接平台。四是提升质量品牌。加强行业标准制修订、国际标准跟踪和官方评议,宣传推介一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典型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推介一批中央厨房发展新模式,打造放心主食品牌。五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开展农产品加工业运行监测和景气分析,支持举办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开展外经人员能力培训、推进加工企业“走出去”。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导各地加强蔬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增加蔬菜产品附加值,提升综合经济效益。
五、关于加强蔬菜生产经营主体建设
我部高度重视生产经营主体培育,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体系建设,为产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扶持壮大龙头企业。2019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19﹞6号),支持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通过支持发展产业化联合体,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户建立利益联结,带动农民就近就业、增收致富。目前,全国经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认定的龙头企业达8.7万家,其中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1.7万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243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成为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依靠,成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力量。二是加强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2016年以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成立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推动组建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逐步向市县、基层延伸分支机构。服务对象聚焦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着力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加强人才培养。2017年以来,每年组织对全国不少于1/3的基层农技人员进行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2014年以来,我部联合财政部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编制《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涵盖种、养多个领域,围绕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用工需求,培育专业技能型农民,提高名特优新品和高质量农产品生产水平。截至2018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70.9亿元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近3年累计培育专业技能型农民33.48万人。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各地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强化政策衔接配合,将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统筹实施,形成政策集聚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六、关于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和信息化体系建设
我部高度重视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初步形成专业性与综合性相结合,产地、集散地与销地相衔接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一是推进大型专业市场建设。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2017年底,亿元以上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发展到937家,摊位数50.72万个,营业面积达到4207.8万平方米,年成交额19346.7亿元,其中蔬菜市场占29.24%。二是加强信息化体系建设。2014年以来,我部启动了田头市场示范,已在河北、海南、云南等省份支持建设了53个田头市场示范点,改善基础设施,规范建设标准,强化分等分级和商品化处理,重点支持信息采集发布、电子化交易等公益性设施建设,提高了田头市场流通效率,减少流通损耗。三是加强品牌推介。借助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等农业展会以及产销对接活动等平台,营销推介贫困地区品牌农产品。在第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期间分别举办“省部长推介品牌农产品专场”“我为品牌农产品代言”“乡人乡味——全国品牌农产品推介活动”等大型公益活动,倾情推介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对贫困地区蔬菜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充分借助各类农业展会、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等平台开展品牌营销推介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强化品牌宣传推广,提高贫困地区农业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对我部工作继续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010–59192807
农业农村部
2019年7月23日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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