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召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督办会议
明确相关问题处理意见及期限
导言:为加快推进我市汕昆高速公路龙怀段、汕湛高速公路清云段、汕湛高速公路惠清段、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广清和清连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二广高速公路连州连接线工程、连佛高速公路项目建设,2016年5月25日,副市长刘柏洪同志在市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主持召开全市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督办会议,听取项目业主和相关县(市、区)政府、指挥部对项目进展及存在问题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部署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为加快推进我市汕昆高速公路龙怀段、汕湛高速公路清云段、汕湛高速公路惠清段、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广清和清连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二广高速公路连州连接线工程、连佛高速公路项目建设,2016年5月25日,副市长刘柏洪同志在市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主持召开全市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督办会议,听取项目业主和相关县(市、区)政府、指挥部对项目进展及存在问题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部署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一)汕昆高速公路龙怀段:清远市路段整体用地已于2016年2月3日获得国土资源部批复。截止5月25日,英德市已交地约9540.6亩(完成85.74%);坟墓迁移完成90%;房屋复核及确认309户76798.5平方米(完成68.3%)。阳山县除与怀集县存在争议的林地72亩外,已交地1360亩(完成95%);拆迁房屋477.9平方米(完成100%)。清新区石潭镇已完成红线内全部征地交地445亩,浸潭镇完成交地2162亩(完成94%);需拆迁房屋约113户,但拆迁工作还没有实质性进展。
(二)汕湛高速公路清云段:清远市路段整体用地已于2015年11月16日获得国土资源部批复。清新区需征地2730.5亩,截至5月20日,已签订协议2572.63亩(完成94.5%),已清表2200.65亩(完成82.5%),已交地2200.65亩(完成82.5%);截至4月30日,房屋拆迁已丈量69户29235平方米(完成59.2%);通讯管线迁改方案已完成审查,10KV及以下电力管线迁改正在进行预算初步审核。
(三)汕湛高速公路惠清段:立项工作已完成,先行标段清远北江特大桥工程已于2015年12月28日开工,征地拆迁工作框架协议已签订,现正开展勘察设计工作。
(四)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征地拆迁合同已签订,征地预公告已发布,征地拆迁工作已启动,已完成红线内用地权属地类调查划分。截至5月20日,已交付红线内用地350亩。先行工程德龙大道分离式立交已开始施工。
(五)广清和清连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项目整体用地报批材料已报省国土资源厅。截至5月23日,已签订征地协议1203.28亩(完成75.87%),已清表910亩(完成57.38%),已交地910亩(完成57.38%)。全线需拆迁房屋122栋,已拆除14栋(完成11%);需拆除苗圃、养殖场、厂房15个,已拆除11个(完成73%)。
(六)二广高速公路连州连接线工程: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施工单位已进场,现正开展征地拆迁包干合同洽谈工作。
(七)连佛高速公路:经重新招标,并经省交通运输厅核准,已重新确定项目投资人。目前,项目公司已成立,正在开展项目核准前的专项研究及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工作。
二、各项目存在问题及督办意见
(一)汕昆高速公路龙怀段:英德市路段征地拆迁扫尾工作进展缓慢,个别路段青苗未清除、争议地未解决、鱼塘未交地、坟墓未迁移、灌溉饮用水源问题未解决,房屋拆迁安置方案未确定,房屋、养殖场未拆迁,线外三改用地问题未解决,导致多个标段无法全面打开工作面。清新区路段还有190亩线内用地未交地(其中约40亩用地因松香青苗补偿未谈妥未清表交地,新寨村113户房屋未拆除占40亩,地类或权属争议未解决占110亩),新寨村整村拆迁安置地选址未落实,房屋拆迁工作未启动,导致部分路段路基桥涵不能施工。督办意见:针对英德路段存在问题,市汕昆项目指挥部于5月18日召集英德市指挥部、汕昆项目连英管理处召开了协调会议,明确了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案及完成期限,要求英德市、相关镇政府、项目业主严格按照5月18日会议纪要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沟通协调,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征地拆迁扫尾及个案处理工作。要求清新区督促浸潭镇在5月底前完成150亩用地的交地(未拆迁房屋占用的40亩土地除外),6月底前落实拆迁安置地选址,8月底前完成房屋丈量及拆迁工作。
(二)汕湛高速公路清云段:太和镇井塘黄岗村拆迁房屋集中安置地未最终落实,村民不肯交地;施工占用万里山影景区的补偿方案未谈妥,致1公里主线无法施工;五星村内1.2公里水管未迁移。太平镇路段有高压电塔一座、通讯基站两座及多条供电、通讯管线未迁移,秦皇二级电站未拆迁,1幢别墅和1个灌溉塘补偿方案未定、多栋房屋未拆迁,太平互通A匝道(线路方案未确定)征地未解决,与三坑镇1.57亩争议地未解决。三坑镇有较多坟墓未迁移,青苗补偿未解决(丰产林未砍伐影响3.8公里路基施工),三改用地、取土场用地因权属争议未解决影响施工。督办意见:要求6月底前完成60%10kv以下电力管线、通讯管线等小管线迁改,9月底前基本完成通讯管线迁改;6月底前完成征地,8月底基本完成交地并完成40%房屋拆迁,12月底基本完成房屋拆迁。关于占用万里山影景区的补偿问题,要求项目业主提出方案,明确具体占用时间,由清新区、项目业主、景区业主三方尽快协商解决。要求清新区及太和镇抓紧落实集中安置用地,确保尽快完成房屋拆迁任务。
(三)汕湛高速公路惠清段:伯爵园及上山村小组路段钻探工作受阻,影响勘察设计工作进度;玄真漂流景区路段线位未确定(景区业主未有书面回复),施工占用景区道路的补偿问题未解决;线位占用凤城街道农民实业用地问题未解决;佛冈县龙山镇红线内一大型养猪场仍在扩建;用地报批涉及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被征地农民社保缴费问题未解决。督办意见:要求清城区抓紧协调,尽快解决伯爵园、上山村小组路段钻探工作受阻问题,相关市直部门要全力配合清城区解决线位占用凤城街道办农民实业用地问题。关于玄真漂流景区路段线位及补偿问题,要求清新区、项目业主抓紧与景区业主开展协商,尽快确定线位及施工占用景区道路的补偿方案。佛冈县要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养猪场继续扩建。用地报批涉及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市国土资源局统筹相关县、区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保按《印发清远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10〕5号)文件的标准缴纳。
(四)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征地未全面铺开,房屋拆迁未启动,临时用地补偿标准未确定,原设计弃土场占用农保区需重新选址。督办意见:要求7月底前完成征地并交地90%,10月底前完成房屋拆。临时用地按清远市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清远市高速公路施工建设推进会议纪要》(〔2016〕3号)执行。弃土场重新选址工作由市佛清从项目指挥部牵头协调国土、规划部门现场调查重新选址。
(五)广清和清连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清新区山塘镇征地及交地进度慢(征地完成53%、交地仅完成24%);清城区横荷街办11栋房屋、1个养殖场、1个苗圃场未拆除,清新区15栋房屋(太和镇7栋、山塘镇8栋)、2个预制场(太和镇、山塘镇各1个)未拆除。督办意见:要求清城区养殖场、苗圃场在5月底前、11栋房屋在6月10日前完成拆迁。要求清新区加大征地拆迁工作力度,山塘镇征地工作由镇领导每人包几户包案解决,尽快交地,15栋房屋和2个预制场要求在6月15日前完成拆除,确保施工通道全线拉通。
(六)二广高速公路连州连接线工程:因双方提出的征地单价出入大,导致征地拆迁包干合同协商工作无进展。督办意见:要求项目业主结合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开展征地拆迁合同协商,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如再拖延,由市政府将情况如实上报省政府,要求省政府协调解决。
(七)连佛高速公路:要求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项目业主做好项目核准各专项研究工作及其它各项前期工作,项目业主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实行并联作业,确保今年9月完成项目核准,年底前先行工程开工建设。
会议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项目业主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负起征地拆迁工作主体责任,协调督导镇政府落实好相关工作,重大问题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协调解决;各项目业主要负起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实事求是解决存在问题;市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要负起统筹指导责任,统筹协调县(市、区)指挥部和项目业主做好征地拆迁和个案处理工作。市指挥部、地方政府、项目业主要加强工作沟通,尤其要加强信息通报工作。各县(市、区)要定期组织各镇及项目业主召开项目建设督办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市项目指挥部副总指挥要全力跟进项目存在问题的落实情况,对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由市协调解决。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陈南坤,市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部长以上人员,市直有关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相关县(市、区)政府领导、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同志,各高速公路项目业主负责人参加了督办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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