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能源监管办加强新能源建设项目安全督查
导言:湖南能源监管办分管负责同志强调,风电建设项目具有“小、散、远”特点,安全管理相对薄弱,容易被忽视,各参建单位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须臾不可放松,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工程建设安全工作。
自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来,我省部分新能源工程存在压缩工期、抢装抢并抢投情况。为有效防范新能源抢装安全风险,按照国家能源局风险提示要求,湖南能源监管办印发了《新能源抢装安全风险提示函》,对可能存在抢装风险的项目进行现场安全督检。5月15日至16日,湖南能源监管办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对大唐华银龙船塘风电项目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一行深入龙船塘风电项目施工现场,对升压站、控制室、风机平台进行检查,并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工程安全管控工作汇报。湖南能源监管办分管负责同志强调,风电建设项目具有“小、散、远”特点,安全管理相对薄弱,容易被忽视,各参建单位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须臾不可放松,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工程建设安全工作。一是加强施工工期管理,深刻汲取“11·24” 丰城特大人身伤亡事故教训,坚守安全底线、红线,严禁未经论证、审批盲目赶工期。二是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项目建设单位要扛牢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参建单位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三是加强人员队伍管理,监理单位严格落实参建单位、施工人员入场资料审核,各参建单位要强化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培训,切实增强人员安全意识。四是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各参建单位要认真辨识施工现场安全风险,强化施工方案、现场作业风险、安全管控措施交底,交底内容要清晰、完整,要落实到每一位员工。
下阶段,湖南能源监管办将对国家能源局风险提示函中要求重点关注的在建新能源项目进行现场检查,进一步督促有关项目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新能源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来源: 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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