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正式把“太空油”列为毒品
导言:香港特区政府14日正式在宪报刊登《2025年危险药物条例修订令》,正式将依托咪酯及三种类似物将被列为毒品。其中,依托咪酯为“太空油毒品”的主要成分。
香港特区政府14日正式在宪报刊登《2025年危险药物条例修订令》,正式将依托咪酯及三种类似物将被列为毒品。其中,依托咪酯为“太空油毒品”的主要成分。
根据修订令,贩运及非法制造依托咪酯有关毒品,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及罚款500万元港元,在违反条例的情况下管有或吸食、吸服、服食、注射含有依托咪酯的“太空油”,最高刑罚为监禁7年及罚款100万元。
在上述立法工作完成前,依托咪酯仅受《药剂业及毒药规例》下第一部毒药的定义管制,可被医生处方,非法供应或使用最高仅判监禁2年及罚10万元。
“太空油”是一种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油,依托咪酯是一种具有麻醉作用的药物,通常需要医生处方才能使用。毒贩将依托咪酯混入电子烟烟油中,伪装成电子烟的外观,利用其多样化的口味、便携性和相对低廉的价格等特点,吸引青少年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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