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能源监管办进一步强化空白许可证管理 切实提升资质许可管理水平
导言:《办法》明确了六个方面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完善了空白许可证管理流程。
近期,为进一步规范资质许可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量,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的要求,福建能源监管办修订出台《福建能源监管办空白许可证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采取系列举措,规范空白许可证的申领、入库、保管、使用和废证销毁等管理流程。
《办法》明确了六个方面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完善了空白许可证管理流程。一是空白许可证管理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实现全覆盖;二是明确空白许可证保管人员和监督人员;三是建立空白许可证保管登记制度;四是规范空白许可证接收入库手续;五是加强空白许可证日常使用管理;六是做好废弃许可证销毁工作。
下一步,福建能源监管办将认真落实空白许可证管理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申领、入库、保管、使用和废证销毁等管理流程,强化监督执纪,确保空白许可证的规范安全使用,切实防范资质许可廉政风险。
来源: 福建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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