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判玖富与出借人不构成民间借贷关系 出借人回款应追责借款人
不久前,玖富借款人王某向法院起诉玖富普惠,要求其偿还借款本息。经市、省各级法院民事判决败诉后,原告王某不服,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经过审查认为,本案审查重点为两点:王某与玖富普惠之间是否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玖富普惠是否应向王某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
对于王某与玖富普惠之间是否成立民间借贷关系的问题,根据查明的事实,最高院认定,王某和玖富普惠之间并无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意思表示,客观上王某并无实际出借款项给玖富普惠,玖富普惠亦无实际出借款项给用款人。因此,玖富普惠平台是作为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借款信息服务,其与王某之间属于中介合同关系。据上分析,王某主张其与玖富普惠之间成立民间借贷关系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对于玖富普惠是否应向王某承担还本付息责任的问题,根据前述分析,玖富普惠与王某之间为中介合同关系,而非民间借贷关系,故玖富普惠依法无需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最高院裁定如下:驳回王某的再审申请。
因此,出借人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的时候,一定要先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履清债权债务关系。在P2P业务模式中,玖富仅是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的中介平台,出借人应向真正借款人追责。同时近年来,玖富等网贷平台正在推动“属地化催收诉讼”,支持出借人在律师帮助下向逾期借款人发起催收和法律诉讼。这种催收方式将出借人、平台和律师有机结合起来,可以有效杜绝此前的暴力催收和平台回款缓慢的问题,同时给老赖施加最大的压力,迫使其还款:律师会向借款人发正式律师函,正式宣告网贷债务纠纷已正式被提升到法律层面来解决;而一旦进入诉讼程序,老赖必然会被判决还款,拒不执行判决者则将面临有期徒刑等刑事惩罚,而且老赖本人及其家人在生活、金融、教育、消费等方方面面都会面临严厉限制,不仅寸步难行而且没脸做人。
因而对期望长期回款的出借人,建议优先选择属地法催。大家可以多关注自己所投的平台是否已经推出属地催收诉讼,已经推出的越早介入越好:这就和之前各家平台选通道的道理是一样的,早选的出借人更能挑选更为优质的债权进行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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