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蓝色合作倡议》及蓝色合作成果清单发布
导言:《“一带一路”蓝色合作倡议》呼吁各方采取一致行动,共同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共商蓝色合作大计,共享蓝色发展成果,共建美丽蓝色家园。——铸造可持续发展“蓝色引擎”。促进有韧性和包容性的蓝色经济发展,发挥蓝色经济在后疫情时代全球经济复苏与绿色增长中的作用。以清洁生产、绿色技术、循环经济为基础,促进海洋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
据自然资源部网站消息,10月18日下午,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海洋合作专题论坛在国家会议中心举行。
海洋合作专题论坛由自然资源部主办、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协办,主题为“共促蓝色合作 共奏丝路海韵”。论坛分为开幕式、专题交流和成果发布等环节,相关专家围绕“发展可持续蓝色经济”“提升海洋生态系统健康和复原力”“推动海洋科技创新”3个专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论坛发布了《“一带一路”蓝色合作倡议》及“一带一路”蓝色合作成果清单。来自所罗门群岛、塞舌尔、柬埔寨、埃及、韩国、马尔代夫、莫桑比克、索马里、斯里兰卡等有关国家和地区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大学、企业和智库,以及非洲联盟委员会等国际组织代表200余人出席论坛。
《“一带一路”蓝色合作倡议》呼吁各方采取一致行动,共同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共商蓝色合作大计,共享蓝色发展成果,共建美丽蓝色家园。——铸造可持续发展“蓝色引擎”。促进有韧性和包容性的蓝色经济发展,发挥蓝色经济在后疫情时代全球经济复苏与绿色增长中的作用。以清洁生产、绿色技术、循环经济为基础,促进海洋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
——推动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共同开展海洋资源调查与评估,支持海洋资源价值实现的多种途径。鼓励发展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水淡化、可持续渔业等,使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惠及全人类。
——编制和实施海洋空间规划。坚持陆海统筹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提升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探索多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养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与韧性。加强对濒危海洋物种及重要栖息地的保护,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地合作网络,开展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监测和健康评价,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的质量和功能。
——促进海洋健康与清洁。减少非必要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促进海洋垃圾、微塑料治理,反对核污染水排海,联合开展海洋环境评价,发布海洋环境状况报告,提高海洋环境污染防治能力。
——加强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高度重视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滨海地区对海平面上升的关切,加强海洋缺氧、海洋酸化、海洋升温及热浪、极地冰雪融化、海气交换与全球碳循环、海洋碳汇机理和标准等研究合作,强化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措施,提高缓解和适应能力。
——深化海洋科学技术合作。积极参与联合国“海洋十年”行动,共建海洋科技合作平台,联合开展海洋观测、调查和研究项目,共建共享海洋观测监测网,促进海洋技术标准体系对接与技术转让,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海洋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和政策工具。
——提供海洋公共服务。支持“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海洋基础能力建设。推动海底关键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海上互联互通水平,建立海洋防灾减灾合作机制,共建重点海域海洋灾害预警报系统,及时发布海洋灾害预警报产品,共同应对海洋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提升公民海洋素养。保护海洋传统文化,尊重滨海原住民习俗,开展海洋教育与文化交流,促进海洋人才联合培养,打造区域和全球海洋教育工作网络,加强涉海智库、社会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构建蓝色伙伴关系。尊重各国多样化的海洋发展理念,利用好各类双多边机制和平台,解决共同关心的海洋问题,向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提供技术培训和能力建设,使蓝色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
“一带一路”蓝色合作成果清单包含4方面内容:
一是海洋合作专题论坛期间和前夕签署的双边合作文件。中国与印度尼西亚、越南、阿根廷、智利等国分别签署了政府间或部门间海洋或南极等领域合作文件。
二是中方打出的合作举措。包括持续实施中国政府海洋奖学金项目,未来3年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供500个海洋和地学能力建设培训名额;与南海周边国家共建共享南海区域海啸预警中心,提供海啸预警服务;推出海洋发展合作支持项目、小岛屿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支持项目;推动援助巴基斯坦瓜达尔海水淡化厂项目;设立发展中国家水产养殖和渔业可持续发展人员培训计划;倡议成立中国—印度洋地区国家蓝色防灾减灾联盟等。
三是支持建立的合作平台。包括支持建设中非卫星遥感应用中心、中国—东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推动成立中国—印度洋地区国家蓝色经济智库网络;建设中葡海洋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推动中国—太平洋岛国渔业合作发展论坛长效化机制化;建设中国—东盟海水养殖技术“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机制化举办中国—印度洋地区发展合作论坛、中国—东南亚国家海洋合作论坛、全球滨海论坛、海洋合作与治理论坛等。
四是合作项目清单。包括与孟加拉国、柬埔寨合作编制海岸带规划;与斐济、汤加、瓦努阿图等共同发布《气候变化下小岛屿国家海平面上升状况报告》;与有关国家共同开展微塑料问题研究;创建东南亚海洋环境预报系统;共同制修订海水淡化相关ISO国际标准,推动标准互认;与国际组织共同发起“蓝色市民”倡议,举办蓝色市民能力建设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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