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商务厅网站消息,近日,云南省商务厅等2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边(跨)境经济合作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地各部门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印发背景及意义
目前,云南省已设立1个跨境经济合作区,瑞丽、畹町、河口、临沧4个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和麻栗坡、孟连2个省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多年来,云南省积极推进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实施“小组团”滚动开发,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经济实力不断壮大、产业特色不断凸显、发展水平持续提升,日益成为沿边地区经济发展、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改革、产业集聚和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印发《实施方案》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边(跨)境经济合作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商资发〔2023〕18号)的具体举措,是认真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园区经济的决策部署,推进边(跨)境经济合作区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将进一步加快推动我省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开放优势,主动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承接产业转移,释放发展活力。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六个部分共19条内容,从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具体措施、组织保障等方面作出细化安排。
(一)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分为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是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与周边国家经贸合作。二是提出了以“一年强基础、两年有突破、三年塑新态”为目标,努力将我省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成为集边境贸易、加工制造、生产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沿边开放平台,促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
(二)第二部分“具体措施”,分为四个方面13条具体举措。第一,完善功能布局。一是优化我省边境经济合作区布局,支持符合条件的现有边境经济合作区扩区调区;二是推动园区口岸融合发展;三是促进园区开放联动。第二,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一是鼓励边民互市发展,做强做优边境贸易;二是支持园区结合自身特色和产业定位,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三是从产业业态发展和招商引资方面支持园区延链补链强链。第三,拓展国际合作。一是从完善国内外交通基础设施和培育物流主体等方面畅通跨境物流体系;二是支持与周边国家深化跨境金融合作;三是支持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及所在地方政府参与国际经贸合作,高水平对接RCEP。第四,完善要素保障。分别从财政、金融、用地、用能、干部交流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好要素保障。
(三)第三部分“组织保障”,从4个方面推动方案落实。一是强化地方服务保障。压实相关州(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统筹做好全要素保障。二是优化园区管理体制。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完善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管理机构设置。三是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省商务厅加强统筹服务,各有关部门持续协调推进重大事项,解决困难和问题。四是加强统计评估运用。提升统计工作水平,做好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年度高质量发展评价。商务部门对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跟踪评估,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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