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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集成改革实施方案印发

2023/10/20 17:08:23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导言:通过集成改革创新,到2025年,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以下简称宁波片区)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规则引领、制度创新、产业开放、项目推进等关键指标达到省内领先、长三角一流,跻身全国自贸区第一方阵。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跨境

  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集成改革实施方案

  按照《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国发〔2020〕10号)、《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实施方案》(浙政发〔2020〕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宁波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引领,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为主线,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在跨境贸易投资领域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奋力打造“贸易投资自由便利、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制度创新集成性强、新型贸易产业集聚”的国内一流枢纽自贸区,为打造开放枢纽之都、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以及全省大宗商品特色自由贸易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通过集成改革创新,到2025年,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以下简称宁波片区)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规则引领、制度创新、产业开放、项目推进等关键指标达到省内领先、长三角一流,跻身全国自贸区第一方阵。

  开放型经济竞争力明显提升。制度创新赋能开放型经济持续增长,推动宁波片区所在行政区地区生产总值和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增速高于全省平均2个百分点,外贸进出口总额和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增速高于全省平均3个百分点。宁波片区引领全市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超过2500亿元,力争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规模实现新突破,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40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8.2%。

  开放型平台影响力显著加强。持续推动开放型平台深化创新,不断优化业务模式和管理体系,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争先进位,宁波保税区在全国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中保持全国前10,北仑港综合保税区和梅山综合保税区绩效评估达A类,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跃居全国前10,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稳居国内第一方阵,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

  开放型制度创新力全国前列。全面对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制度创新系统集成性显著提升,宁波片区累计3项以上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20项以上改革试点经验和创新案例入选全省自贸区创新成果。

  开放型环境支撑力国内一流。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跃居全球金融中心城市100强,口岸营商环境保持长三角地区前列,处于国内一流水平,宁波片区引领全市营商环境评估排名位于全国主要城市第一方阵,主要指标进入全国前10。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通关自由化便利化改革

  1.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贸易自由化制度。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与港区实现区港一体,建立区港快速集散通道一体化发展模式。试行区港直通物流、冷链无缝对接等作业模式,加强与国内自贸区、海关特殊监管区、无水港合作,探索域外合作共建新模式。依托梅山综合保税区区港一体优势,建设中转集拼园区,优化海关对中转集拼货物监管模式,允许区内企业开展出口拼箱、进口分拨、中转集拼等全类型跨境物流增值服务。

  2.持续推动贸易监管便利化水平提升。加快推进“甬e通”国际贸易一站式服务场景应用改革,推动口岸、商务、海关、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对接,探索将服务贸易板块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深入推广“两步申报”通关作业模式,进一步提升“提前申报”率,深入推动“两段准入”监管作业模式,严格落实报关单“日清”工作机制,巩固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压缩成效。持续推广海铁联运转关无纸化作业,提升转关自动审放比例。稳步推进进口货物“船边直提”模式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模式。

  3.推动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争取非国营贸易经营企业原油进口和成品油出口资质及配额。推动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加注许可下放至宁波市政府。推进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LNG)加注业务监管制度创新。支持企业利用地下空间建设油气仓储设施,探索开展非建设用地地下空间分层确权登记。

  4.建设RCEP公共服务平台。设立RCEP工作站、签证专窗,开展原产地认定、原产地证书签证、进口享惠、企业合规管理、知识产权、贸易争端等业务办理和咨询服务。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推进原产地证书签证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引导AEO企业开展经核准出口商认定,推动优质企业原产地自我声明制度。

  5.深入推进中国—中东欧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深化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信息中心建设,探索建立中东欧商品进口通关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深化中国—中东欧经贸合作,打造中东欧农食产品进口先行先试口岸,允许符合条件的中东欧国家农食产品在宁波口岸开展试进口贸易。探索对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期间参展商品实施“保税展示+跨境电商”会展业务新模式。

  (二)推进新型国际贸易模式改革

  1.创新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业务。研究探索“保税分装+跨境电商”“保税加工+跨境电商”等模式,积极争取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加工制成品转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参展商品按网购保税进口模式办理进境申报、担保出区、线下展示、线上交易。

  2.推动海外仓、前置仓监管制度创新。进一步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模式,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创新发展,推动公共海外仓建设。推动龙头“链主”企业合作共建跨境电商独立站,谋划建设浙江(宁波)跨境电商物流服务平台。开展出口前置仓监管模式试点,提高跨境电商物流运作效率。推动出口前置仓和海外仓功能联动,实现货物跨境双向自由互通。

  3.建设离岸贸易创新发展实践区。搭建离岸贸易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信息中介、商事仲裁等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离岸贸易企业申请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并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快集聚一批优质离岸贸易主体。推动金融机构为宁波片区内离岸贸易企业制定金融服务清单,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

  (三)深化跨境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改革

  1.持续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争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推动教育、医疗、技术服务等服务业领域扩大外资开放,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招引外资金融机构在宁波片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境外与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建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企业。搭建企业海外投资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海外投资法律、税务、风险评估、咨询等综合服务。争取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试点,构建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相匹配的跨境服务贸易监管体系。

  2.创新招商引资机制。探索实行产业链供地,对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试点重大工业投资项目拿地“模拟审批”制度,实现“拿地即开工”。加快推进数字化云招商,推进“营商导航”、投资“单一窗口”等数字招商平台建设。创新 “一个产业、一个链长”的产业链招商模式,每个重点产业链制订出台专门发展规划。按照产业发展特点,选择合适物理发展空间,并积极运用政府投资基金的模式深入参与,推动宁波片区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取给予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所得税优惠税率。建设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先行区,开展知识产权保险创新试点,推进知识产权保险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积极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公共存证。

  (四)推进金融服务创新改革

  1.推动跨境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推进非金融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允许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自主借用外债。深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支持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带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2.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深化“放管服”改革,便利优质企业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有序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宁波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等主要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由银行办理,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扩大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范围,适度允许企业自主选择跨境投融资币种,提高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规模,支持宁波片区内企业“引进来,走出去”。

  3.打造新兴金融产业集聚区。支持资产管理行业依法合规畅通境内外资金投资渠道,在资金来源、投资方式、资金运营等方面优化业务模式。在获批私募基金份额试点基础上,与甬股交合作开展私募机构募投管退专业化服务,有效拓宽区域私募行业服务维度。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在宁波片区设立特殊目的公司,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后,允许按照一般公司设立流程办理登记注册,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同意宁波片区内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特殊目的公司在特定区域内实行住所集中登记,且可与母公司住所相同,注册名称中允许使用融资租赁字样。

  (五)推进法治服务体系改革

  1.推动法律服务扩大开放。促进国外律所、港澳律所与本地律师合作联营落户。鼓励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或分支机构落户宁波片区,强化司法审判对国际商事仲裁支持。加快打造能级更高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综合体。构建中国—中东欧跨境投资贸易服务平台法律板块。建设国际商事海事法律服务中心,实现跨部门联合涉外法律服务合作,搭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保障数字平台,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涉外法律服务机制。

  2.推动法治服务模式创新。鼓励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对在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和条件等出现偏差或造成失误的行为,经认定给予容错免责。探索在海关、税务、生态环保等领域,开展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试点。进一步规范物权登记,消除不动产、动产、权利登记中不应有的法律障碍。加快市场出清、要素重组,进一步发挥破产重整府院联席会议作用,积极推行简易破产(强制清算)、预重整、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健全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处理机制,打造“一站式”劳动争议纠纷调解仲裁审判中心,构建更广泛主体参与的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与市级各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会商集成改革的重点事项,推进改革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建立协同机制。建立市、区主管部门管理服务联动、监管信息共享、异常风险共防的共建机制。加强核心区与联动创新区、辐射区的沟通联系,实现政策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扩大宁波片区辐射带动效应。强化宁波片区同省内其他片区、长三角地区的开放协同,共同推动制度型开放举措在更大范围推广。

  (三)强化人才支撑。坚持开放发展人才需求导向,建立健全人才培育招引机制,加快集聚开放发展领域各类优秀人才。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培育本土开放发展领域人才。优化国际人才服务体系,建立更加便利的人才出入境、签证、居留许可机制,实现人才在海外与国内的无缝连接。

  (四)落实政策支持。借鉴制度创新和配套政策“双轮驱动”的经验做法,为宁波片区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提供政策支持,推动省、市等行政部门审批权限下放至宁波片区。鼓励市级主管部门出台支持宁波片区发展的专项政策,形成“1+N”的综合政策支持体系。

  来源:宁波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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