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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财政科研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3/10/13 15:06:50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导言:在充分了解技术创新中心财政科研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基础上,我们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财政科研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先后征求了各盟市政府、自治区相关部门和乳业技术创新中心、草业技术创新中心、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意见,并根据7月6日和8月20日自治区政府会议精神,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报送自治区政府同意后由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科技厅联合印发。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3年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科技专项资金6亿元,支持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筹)和国家草业技术创新中心(筹)建设,提升我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创新能力。为规范和加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财政科研资金使用和管理,按照王莉霞主席批示,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科技厅组成调研组对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国家草业技术创新中心(筹)和国家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筹)进行了实地调研。在充分了解技术创新中心财政科研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基础上,我们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财政科研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先后征求了各盟市政府、自治区相关部门和乳业技术创新中心、草业技术创新中心、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意见,并根据7月6日和8月20日自治区政府会议精神,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报送自治区政府同意后由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科技厅联合印发。

二、制定依据和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财政科研资金使用和管理,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印发〈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科发区〔2021〕1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2〕37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营实际,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资金管理办法》共包括8条内容,主要明确了以下事项:一是明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目的。二是明确财政科研资金使用范围,专项用于重大科技攻关、开放性课题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人才培养引进、科研仪器购置与开放共享、中试基地建设等方面。三是明确财政科研资金预算编制和下达方式,自治区财政厅根据科技厅报送的技术创新中心科研资金需求,安排年度预算,并将资金直接拨付至技术创新中心。四是明确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财政厅和技术创新中心的职责。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科技厅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技术创新中心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高效有序的运行机制,认真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相关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健全科研经费、项目管理、绩效、资产、薪酬管理等制度体系。五是明确资产管理。技术创新中心使用财政科研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财政科研资金购买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科研设施,按照规定开放共享。六是明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时间和政策解释权。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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