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计划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
导言: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根据科技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要求,海南省科技厅就相关工作开展作出安排。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根据科技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要求,海南省科技厅就相关工作开展作出安排。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学普及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高校、科研院所、各类科技企业,以及国家和省实验室、院士创新平台、大学科技园、孵化器等机构是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实施主体。
在任务指标方面,根据科技部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海南2022至2023年度省级科研经费支持情况,以及2022年科研助理工作完成情况,海口国家高新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海南大学等单位负责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任务。
海南省科技厅指出,项目承担单位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单位内部科研管理改革,逐步建立起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能进能出、流动顺畅的科研助理队伍。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提升科研助理能力水平、服务质量,拓宽成长空间,完善科研助理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来源:海南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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