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推进新时代浙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示范带动作用的实施意见》
导言:《意见》提出了推动国有企业在浙江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充分发挥带动作用的4方面12项具体举措。
日前,浙江省国资委等两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推进新时代浙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示范带动作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全面推动国有企业在加强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构建产业工人技术技能形成体系、充分发挥产业工人主力军作用上做好示范;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所在地区、所在行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以持续深化产改的新成效为全省产改提供经验和样板。
《意见》提出了推动国有企业在浙江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充分发挥带动作用的4方面12项具体举措。
一是在加强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建设方面,组织开展产业工人党员先锋示范主题活动、红色教育宣讲主题活动、劳模风采展示主题活动,不断增强产业工人先进性,激励广大产业工人争当新时代先锋。
二是在构建完善国有企业产业工人技术技能形成体系方面,落实企业培养产业工人主体责任,开展新时代工匠选树培育工程,开展“名师带徒”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卓越工程师、劳模工匠等技术技能人才,促进更多产业工人立足岗位成长成才。
三是在充分发挥产业工人主力军作用方面,组织开展技术大攻关活动、岗位大练兵活动、“工人先锋号”大创建活动,增强职工立足岗位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攻关的积极性,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四是在保障产业工人合法权益方面,强化产业工人源头参与,重大决策多问计于产业工人,健全完善产业工人工资增长机制,提高产业工人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推动广大产业工人实现体面劳动、舒心工作。
《意见》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力量,强化考核激励,切实强化保障,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推动上升为企业的制度性安排。
文章来源:浙江省国资委
标签 :
相关网文
一周新闻资讯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