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推进“标准地”改革成效显著
导言:近年来,商洛市自然资源局扎实推进全市“标准地”改革,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提高了土地要素配置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快建设项目落地投产,实现“交地即交证”,全面有序推进“标准地”改革。
近年来,商洛市自然资源局扎实推进全市“标准地”改革,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提高了土地要素配置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快建设项目落地投产,实现“交地即交证”,全面有序推进“标准地”改革。
强化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1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有关工作。各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有效对接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验合一、多证合一等改革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确定“标准地”指标。持续开展全市3个省级开发区、8个县域工业集中区节约集约全面评价以及土地集约利用年度监测统计工作。从节约集约利用现状水平、动态变化趋势、管理绩效等方面对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总体状况、存在问题、主要差距及原因进行分析,提出节约集约用地改进方向,为“标准地”改革涉及的经济技术指标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纳入改革重点。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商洛市2023年深化“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山阳开发区要持续深化“做实事先评价、做精指标控制”,全年新增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地”供应率100%。其他区域启动“标准地”改革,全年新增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地”供应不低于50%。有条件区域在完成“标准地”供应任务基础上,积极探索“做严事后监管”措施,为“标准地”改革探索先进经验。
改革成效显著。山阳县政府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对13项政府统一服务事项、9项企业信用承诺事项明确了改革措施。同时,制定了“标准地”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和企业信用承诺书示范文本,确定了32个具体工业类型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指标,出让“标准地”121亩。目前,山阳“标准地”改革工作成功入选商洛市优秀改革创新项目名单,汉中市镇巴县、商洛市丹凤县等地派员交流学习,促进了改革的深入开展。
来源: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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