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州市财政局创新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
导言:为提高使用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规范性和便捷性,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专业优势,助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提升,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宿州市财政局近期顺利完成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为提高使用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规范性和便捷性,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专业优势,助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提升,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宿州市财政局近期顺利完成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此次采购,宿州市财政局委托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实施,共有10家第三方机构入围,并签订第一阶段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年,县区、园区财政部门和市直部门可以共享使用。市财政局将按照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 号)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入围第三方机构的使用管理,为推动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再上新台阶,提供更多智力支撑。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编辑:预算绩效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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