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规范营业性演出市场
导言:严厉打击不规范演出行为,确保吉林省演出市场安全规范有序,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了《吉林省演出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各地对本辖区营业性演出经纪机构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
为切实加强吉林省演出市场的管理,规范演出行为,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演出市场管理规范演出市场秩序的通知》(文旅发电〔2023〕128 号)要求,严厉打击不规范演出行为,确保吉林省演出市场安全规范有序,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了《吉林省演出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各地对本辖区营业性演出经纪机构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
5月31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执法局会同厅监管处、厅审批办及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主要负责人及具体办案人员,对大麦网驻长春办事处和吉林省晨小曦演出经纪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其是否取得经营营业性演出和演出票务的相关资质及备案进行了核查询问,对其在线上售票中存在“不予退票”从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进行了诫勉谈话,并敬告其作为行业主体,要依法依规开展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维护吉林省营业性演出良好业态环境。大麦网驻长春办事处和吉林省晨小曦演出经纪机构负责人明确表态,今后将坚决遵守营业性演出各项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开展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
来源: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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