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关于核定公布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名录(第一批)的通知》
导言:《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特殊重要意义,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科学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原则,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认真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
近日,四川省政府发布《关于核定公布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名录(第一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首批保护名录纳入全省红色资源136个。其中,成都市烈士陵园等重要旧址、遗址遗迹、纪念设施及场所40个(处),“1935年革命纸币石印版”等重要档案、文献、手稿、声像资料和实物96件(套)。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特殊重要意义,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科学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原则,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认真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
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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