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四项举措强化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
导言:今年以来,盘锦市自然资源局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四项举措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
今年以来,盘锦市自然资源局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四项举措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
一是顶层设计,统领全局。盘锦市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研判分析全系统安全工作和安全风险隐患形势,明确自然资源领域安全工作重点及各部门职责,将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成立安稳办,负责全系统安全工作的推进、协调和检查。各分局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专题汇报,分管领导进行点评,形成齐抓共管合力。通过顶层设计,使全市系统上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当好“第一责任人”。
二是立状明责,归口承办。自上而下层层签订《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责任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各分局和相关科室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进行安全隐患风险排查,制定问题、措施、责任三清单并加以落实。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风险,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监管责任。通过归口承办,进一步明晰业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切实解决“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并建立和实施奖励机制,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此调动全员积极性,形成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排查检查,防患未然。在全系统持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活动的开展,督促全系统坚决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部署和省、市及省厅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依法履行职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安全风险责任和措施,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部门协作,共建平台。协调住建、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通过召开“盘锦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进会”方式,汇总形成《盘锦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负责人名册》《盘锦市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防治负责人名单》;主动对接同级气象部门,共同签署《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合作协议书》;开展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实时转发省、市预警信息,根据应急响应级别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构建灾害防治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做到有的放矢。
来源: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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