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成立科技伦理委员会
导言: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全省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近日,浙江省委科技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决定成立浙江省科技伦理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全省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近日,浙江省委科技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决定成立浙江省科技伦理委员会。
浙江省科技伦理委员会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指导和统筹协调推进全省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委员会由省政府领导任主任,省科技厅主要领导任副主任,部门委员包括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11个部门,专家委员包括科学界、法学界、社会学界、伦理学界相关领域18名高层次专家。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具体工作由省科技厅承担。委员会首批设立“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领域的分委员会。
通知同时印发了浙江省科技伦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了委员会、分委员会、各部门委员单位、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以及会议等制度,规范了委员会运行机制。科技伦理委员会的成立对完善全省科技伦理管理机制,推动实现全省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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