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厅下达2023年度用水计划
导言:近日,湖北省水利厅依据《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湖北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下达2023年度取(用)水计划。
据水利部网站消息,近日,湖北省水利厅依据《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湖北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下达2023年度取(用)水计划。
武汉奥山世纪房地产开发公司等89家省管取(用)水单位2023年度计划用水总量40.70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7.36亿立方米、工业用水3.18亿立方米(其中火电用水0.78亿立方米、其他工业用水2.40亿立方米)、农业用水27.89亿立方米、其他用水2.27亿立方米、水电用水586.50亿立方米(未计入用水总量)。
湖北华电武昌热电有限公司等66家长江委管非蓄水工程取(用)水单位2023年度计划用水总量73.76亿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51.50亿立方米(火电用水48.77亿立方米、其他工业用水2.73亿立方米)、生活用水18.89亿立方米、农业用水0.16亿立方米、其他用水3.21亿立方米。
湖北省水利厅要求,各地和相关节约用水监督管理单位,要根据《湖北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尽快完成所管辖范围内用水单位的2023年度用水计划下达及转发任务,并按时报送用水信息。同时加强监督管理,督促辖区内用水单位特别是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不定期抽查用水单位是否执行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和高峰期用水情况。对用水单位超计划用水的,超用部分要实行加价收费。用水单位要认真执行用水计划,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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