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能源监管局向辽宁省委汇报2023年监管工作安排
导言:东北能源监管局在中央驻辽监管机构座谈会上,向辽宁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并就推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出意见建议。
据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2月14日,东北能源监管局在中央驻辽监管机构座谈会上,向辽宁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并就推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出意见建议。
东北能源监管局围绕贯彻落实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积极推动东北地区能源高质量发展,汇报了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一是推动国家能源规划和重大项目落地见效,二是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在东北落实落地,三是维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用能权益,四是保障东北地区能源供给平稳有序。结合自身派驻优势与专业特长,东北能源监管局就推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出了发展新能源产业集群、加快66千伏以下配电网改造升级、有序推进煤电建设的意见建议。
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郝鹏同志对东北能源监管局在电力市场建设与电力安全监管方面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对中央驻辽监管机构为辽宁振兴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感谢,要求有关方面对座谈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研究、充分吸纳,切实将这些真知灼见付诸振兴发展实践,要求中央驻辽监管单位从国家大局出发,进一步谋划支持辽宁全面振兴,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助力地方发展。
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李乐成同志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希望各监管机构进一步增强主人翁意识,一如既往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加大各方面支持帮助和指导督促,确保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撰稿人:何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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