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落实五项举措 积极探索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导言:近年来,瑞昌市高度重视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五项举措,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在自然资源部近日公布的首批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名单中,瑞昌市作为九江市唯一的矿产资源类别节约集约示范县(市)成功入选。
近年来,瑞昌市高度重视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五项举措,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在自然资源部近日公布的首批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名单中,瑞昌市作为九江市唯一的矿产资源类别节约集约示范县(市)成功入选。
不断优化矿产勘查开发布局。结合区域矿业经济发展需求,科学合理布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在重点片区推动矿业产业集聚发展,推进全市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科技攻关,推进勘查技术方法创新,在场地选址、道路选线、物料堆存、废弃物处置、土地复垦等方面,积极探索绿色勘查手段,最大限度减少勘查工作对环境的影响。
加快促进矿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鼓励部分矿种扩大开发规模,稳定水泥用灰岩的开采规模,推进矿业延伸产业发展。着力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引导矿山企业树立正确的资源管理观,大力推动技术创新,最大限度综合利用资源,降低“三废”排放,发展相关产业,逐步形成资源节约型和“三废”循环综合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确保到2025年,实现全市主要大中型矿山“三率”指标比2021年提高1-2个百分点。
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重视科技研发和科研队伍建设,积极推广科技成果转化;推进重点矿山企业开展数字化矿山建设,完善企业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矿山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信息化;围绕绿色发展要求,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真正把绿色矿业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目前,瑞昌市成功创建绿色矿山10家,占九江市绿色矿山总数43%,基本实现绿色矿山全覆盖,其中4家列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
持续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还清老账,严格落实持证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制度,确保不欠新账;全力推进瑞昌市桂林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着力打造乡村振兴样板。
扎实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严格按照“主张所有、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落实权益”的所有者职责主线,激发自然资源隐形经济发展活力,为促进生态增效、经济增收、环境增绿拓展新路径。
来源: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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