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公布
2022/11/15 11:40:20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导言:据苏州市财政局网站消息,近日,苏州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明确了苏州市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据苏州市财政局网站消息,近日,苏州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明确了苏州市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明年,苏州仍将执行全省统一集采目录和限额标准。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15个品目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其中服务器等13个品目全省联动,审计服务全市联动,印刷服务市区联动。
《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明确了38个品目应当按照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全市各级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依法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项目同时包含集中采购目录内和目录外品目,且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采购人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同时,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服务器等13个品目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审计服务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市联动;印刷服务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市区联动;会议服务、出租车客运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3个品目市级执行现行定点采购协议。除全省联动品目外,全市各级采购人通过苏州市网上商城“框架协议模块”确定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集中采购目录外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电子系统由采购人确定。2023年实行的框架协议采购,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此外,对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人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当实行分散采购。全市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货物、服务类项目为50万元,工程类项目为60万元。(政府采购监管处)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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