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开展2022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及监督检查工作
导言: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长江水利委员会认真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一方面重点打击委直管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水文测站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内影响防洪安全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对四川、湖南、湖北、重庆、江西、贵州、西藏七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开展监督检查。近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据水利部网站消息,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长江水利委员会认真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一方面重点打击委直管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水文测站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内影响防洪安全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对四川、湖南、湖北、重庆、江西、贵州、西藏七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开展监督检查。近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长江委水政监察总队印发了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各支队按照分工认真开展日常巡查、问题排查、专项执法及案件查处等工作,前三个季度,共开展巡江执法1122次,其中,夜巡541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660人次。联合长航公安、海事、渔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64次,出动执法人员1044人次,出动执法艇113艘次,办理非法采砂案件1起,移交案件1起。同时加强联防联控,联合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丹江口、陆水、江垭、皂市水库库区执法检查,现场核查了拦汊筑坝、挖塘养鱼、填库造地、占库建设、弃土弃渣等违法违规问题60余个。
长江委共派出4个监督检查组赴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四省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因疫情防控政策影响,对重庆市、贵州省和西藏自治区开展非现场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对各地挂牌督办案件全口径复核和督促指导,并按10%的比例抽查复核执法案件台账中的案件。总的来看,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专项执法行动高度重视,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整改工作扎实。
下一步,长江委将继续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督导各地做好整改提升工作,加大对影响防洪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流域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防汛保安的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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