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签发粤东首份原产地预裁定决定书 企业出口享便利
导言:近日,汕头海关为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粤东首份海关原产地预裁定决定书。有了这一纸“预裁定”,该企业在货物出口方面享受通关便利。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近日,汕头海关为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粤东首份海关原产地预裁定决定书。有了这一纸“预裁定”,该企业在货物出口方面享受通关便利。
“这段时间,我们公司准备出口维生素D软胶囊,但不知道原产地应该如何确定。汕头海关关员指导我们在货物出口前提交相关申报信息,很快就收到海关的预裁定决定书。”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关负责人官锦盛表示,这份海关原产地预裁定决定书帮助他们确定了原产地标准,避免在申报时可能出现的不合规风险,提高货物出口通关效率。
得知该公司出口货物原产地确定方面存在困难后,汕头海关所属龙湖海关及时精准推送商品原产地预裁定政策,有效解决企业通关难点堵点问题,助力企业保订单、拓市场。
“海关预裁定制度是指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海关应已注册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申请,对其与实际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海关事务提前做出有关预裁定,采用‘一次裁定、三年有效’的模式,是海关面向广大进出口企业释放的一项改革‘红利’。”据汕头海关关税处副处长李楠介绍,在原产地预裁定有效期内,企业可凭海关原产地预裁定决定书在货物出口通关环节作为原产地证据提交并可享受原产地全国认可的待遇,实现政策红利叠加。“经核准出口商”企业还可根据原产地预裁定结果签发“原产地声明”,相关出口货物如遇原产地核查,将大幅缩短核查时间。
汕头海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践行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持续开展“千方百计促落地行动”,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开展进出口政策集中宣讲活动,帮助企业充分享惠,切实推动“好政策”转化为进出口企业手中的“真金白银”。(李凯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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