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居保新征程——市社保中心召开2022年苏州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征收启动会议
导言:近期,苏州市政府出台了《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苏府规字〔2022〕5号)、《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苏人保规〔2022〕2号)。
近期,苏州市政府出台了《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苏府规字〔2022〕5号)、《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苏人保规〔2022〕2号)。为更好地做好2022年度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收工作,8月10日,市社保中心与市税务局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共同商讨2022年度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工作。
此次会议也是市社保中心第二党支部与市税务局社保非税科党支部党建引领业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共同做好苏州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是两支部联学共建共同的奋斗目标。会议由市社保中心第二党支部书记沈维华主持,市社保中心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市税务局社保非税科,以及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税务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加。
会上,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详细介绍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内容调整事宜,全面突出一个“新”字,并与市税务局社保非税科共同制定了近期对外公告及宣传计划等相关事宜。双方在党建引领的旗帜下,一致认为,要切实保障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序时进度,在缴费参数配置、政策宣传等方面深入沟通协作,加强数据共享,以数据为驱动,共同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度征收工作,以贴近民心的征收工作,开创居保征收新时代,向二十大献礼。来源: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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