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丹阳市试行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
导言:从江苏省财政厅网站获悉,近日,丹阳市制定《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试行)》,从三个方面提高政府采购质量与效率,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从江苏省财政厅网站获悉,近日,丹阳市制定《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试行)》,从三个方面提高政府采购质量与效率,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抓业务素质,打牢管理基础。明确要求政府采购专管员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能够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专管员从各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中产生,人数至少一名,并报财政局有关科室备案。
二是抓流程梳理,规范运作执行。要求单位政府采购专管员全程跟踪政府采购项目的每一个环节,从采购预算的编制,到相关采购文件的审核,到协调款项的支付等。在采购实施过程中,积极处理项目质疑和答复,配合监督部门处置投诉,开展监督检查,代表采购单位就有关采购事宜与财政局有关科室联系对接,及时反馈采购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是抓考核监管,巩固应用成果。对单位政府采购专管员发生变动的,及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同时,将各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和专管员工作情况纳入财政对各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中。
来源: 丹阳市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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