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非遗:将保护成果书写在陇原大地上
导言:近年来,在文化和旅游部有力指导及甘肃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保护工作紧盯“一区三园”和文化强省建设中相关版块内容,统筹推进非遗保护、传承、弘扬、传播,以及非遗助力乡村振兴、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等重点工作任务,盘活用好各类非遗资源,非遗系统性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在文化和旅游部有力指导及甘肃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保护工作紧盯“一区三园”和文化强省建设中相关版块内容,统筹推进非遗保护、传承、弘扬、传播,以及非遗助力乡村振兴、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等重点工作任务,盘活用好各类非遗资源,非遗系统性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制度引领持续用力,全面规范促进落实。按照甘肃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先后制定了《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文化制高点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建设旅游强省的意见》《关于大力促进全省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的意见》等系列政策措施,颁布实施《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编制完成《甘肃省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规划》,推进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和长城、长征、黄河三大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制定实施《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编制《甘肃省“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甘肃省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修订《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做到非遗保护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另外,甘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花儿保护条例》、临夏州积石山县《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非遗保护条例》等综合性、专题性的保护法规也陆续出台并颁布施行。强有力的工作举措,进一步激发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和活力,积蓄起文化强省建设的深厚底气。
社会保障持续增强,体系建设释放活力。自2012年以来,中央财政投入甘肃省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累计近2亿元;省财政设立非遗专项资金,投入保护经费累计近1亿元;建立了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经费补助制度,为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
近年,甘肃着力建立“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2018年,甘肃成立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9年机构改革中,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单独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据不完全统计,各市(州)县(区)两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设独立非遗科15家,挂牌20家,市(州)县(区)两级独立非遗中心12家,挂牌55家,省市县三级累计非遗工作机构104家;建成省级54个、市级107个、县级224个非遗展示传承场所。
“双保”工作持续推进,“双传”活动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全省已有花儿、环县道情皮影戏、格萨(斯)尔3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有8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公布四批累计493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全省已认定68名国家级、617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两批共3家企业入选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临夏砖雕、保安族腰刀锻制技艺等15个项目列入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另外,全省各市(州)县(区)共公布7500余项非遗代表性项目,认定1万余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已建成完整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
全省认定省级及以上非遗扶贫就业工坊93家,每年举办“非遗过大年”“视频直播家乡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全省性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积极组织参加中国非遗博览会、成都国际非遗节、西部花儿邀请赛等国内重大节会活动,2条非遗旅游主题线路入选全国12条主题线路之列,甘肃省为唯一入选2条线路的省份。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日益融入时代、走进生活,赋彩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增进人民家国情怀。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深入践行非遗保护成果惠及大众、融入生活理念,展示非遗之美,传承文化之根,不断放大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效应,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来源: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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