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提前完成20项民心工程“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项目工作
导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生活保障工作,每年都将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纳入全市民心工程项目。
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生活保障工作,每年都将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纳入全市民心工程项目。近日,市人社局制发《关于提高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提高90元,标志着我市2022年20项民心工程“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项目提前完成,全市约有14万名失业人员将享受政策红利。
一是提前谋划组织。近年来,受疫情影响,物价上涨,推高生活费用,进而影响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为有效缓解失业人员生活压力,保障我市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市人社局作为“民生局”,主动作为,提前研判,年初申请将“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列入我市20项民心工程,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作用。
二是精准推动实施。按照《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和我市20项民心工程工作安排,市人社局深入社区、企业调研,对群众关切的问题反复研究研判,综合考虑我市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5月20日印发《市人社局关于提高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为我市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提供依据、明确标准。
三是全面提高标准。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由1510元提高到160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470元提高到1560元,分别增加了90元。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906元提高到960元。2022年7月1日全面实施,确保失业人员按时足额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围绕此次失业保险待遇调标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督促各有关部门尽快落实调标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纳入待遇享受范围,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为失业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切实增加失业人员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供稿: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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