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有效投资 稳定经济增长——河北省《关于稳投资的六条政策措施》解读
导言:6月1日,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稳投资的六条政策措施》,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引导各地各部门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
投资和项目建设对稳定经济增长具有关键性作用。
6月1日,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稳投资的六条政策措施》,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引导各地各部门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段占东介绍,今年以来,河北省委、省政府常态化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两手抓、两不误,将投资和项目建设作为稳定经济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持续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在全省上下掀起了狠抓投资、大上项目的新热潮。
从目前情况看,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保持了较快增长,1至4月同比增长1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2个百分点。为有效应对疫情不确定性给投资和项目建设带来的制约和挑战,我省制定出台《关于稳投资的六条政策措施》,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
加强项目谋划储备。针对大项目、好项目储备不足的问题,一方面,围绕国家政策导向和重点支持方向,引导各地超前谋划一批网络型、数字型、城市、农业农村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另一方面,结合地区资源禀赋,聚焦12个省级主导产业和107个县域特色产业,组织各地再谋划储备一批优质产业项目。同时,动态完善项目清单,持续强化项目支撑,6月底前将年度投资计划全部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年内拟新增省重点前期项目500个以上。
畅通审批“绿色”通道。针对疫情对项目前期工作的影响,组织市县政府组成工作专班,点对点为项目提供“保姆式”代办审批服务,为项目加快开工提供有力支撑。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实行项目在线申报、在线审批、在线政策解答、在线评审等,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单位跑办时间;鼓励采用容缺后补审批方式,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强化项目服务保障。严格执行差别化环保管控,对纳入环保正面清单的重点项目,在满足环保要求的情况下,实行全过程“不停工、不检查、不打扰”,坚决杜绝“一刀切”执法行为。加强项目用能保障,对能耗强度低于当地且不高于全省“十四五”末目标值的新建项目,一律不受能耗增量指标限制;对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的重大项目实行能耗单列。
多渠道争取中央资金。抢抓政策机遇,加快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6月底前发行完毕,力争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力促项目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程量;精准对接国家扩大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及早做好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新增领域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积极筛选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进一步扩大专项债券资金规模。加大中央资金争取力度,制定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相关中央资金申报指引,明确各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以及申报程序,力争年内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亿元以上。
保障项目顺利施工。针对疫情期间交通管制的问题,鼓励实行闭环管理和专用通行证制度,保障建设单位原材料运输畅通,确保项目不间断施工;针对疫情期间建设单位用料短缺的问题,鼓励以县区为单位,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利用边远和空闲场地统筹建立砂石料储备场库和混凝土供应站,满足域内建设工地20日以上用料需求,确保在疫情发生和外采建筑用料困难的情况下,能够及时保障工地用料需求。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进一步放宽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领域准入,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外,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年内REITs实现零突破。鼓励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将收回资金按规定用于再投资。同时,每月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优质项目,全年拟推介项目200个以上、总投资1500亿元以上,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段占东表示,下一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落实全省项目建设年工作部署和“实、考、保、包、促、评”工作要求,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在重点项目建设、中央资金争取、优化审批服务等方面,加大工作推进和督导力度,确保工作不松劲、项目不断档、投资不停步,推动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来源: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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